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北方稀土(集团)党委加强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纠治“四风”问题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将重要时间节点连点成线,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查纠“四风”。在元旦、春节前后,充分利用内部会议、各宣传平台和支部学习等形式宣贯重申纪律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等相关内容,以及中纪委和省纪委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增强纪律意识,及时打好“预防针”,防止出现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二、严守纪律规矩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市委、纪监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防止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贯穿在节日的全过程,强化自我约束。坚决贯彻落实“十禁止”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
(二)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送礼、宴请等;
(三)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铺张年会、文艺联欢晚会;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大型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酒驾、醉驾。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切实带好队伍,强化压力传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立足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两节”期间,公司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加大对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纪的表率。
监督举报电话:0943-8821760